近年來,隨著國內演出市場的不斷發(fā)展,演出糾紛甚至違法事宜日益增多,演出監(jiān)督的法律管理的重要性日漸突顯。演出中主要出現的法律風險有三種:一是演出侵權糾紛;二是演出合同糾紛,三是演出市場監(jiān)管強行法規(guī)制風險。
演出糾紛案例、現場表演侵權糾紛。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免費表演已經發(fā)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這樣的行為屬于合理使用。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演出,如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均為侵犯著作權人表演權的行為。不屬于合理使用情形的現場表演行為主要有,售票式的商業(yè)演出活動和用于企業(yè)宣傳、形象展示和一些特殊活動而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演出活動,演出規(guī)模、表演團體、主辦方和承辦方主體等事項均不具有影響其行為性質的法律意義。大型演唱會的規(guī)??赡苁菐兹f人,小型歌友會的規(guī)??赡苁菐资?,主辦方也可能為非商業(yè)性組織,但如不符合法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均屬于侵犯表演權的行為。根據我國《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規(guī)定,營業(yè)性演出經營主體一一文藝表演團體、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以從事營業(yè)性演出為職業(yè)的個體演員和以從事營業(yè)性演出的居間、代理活動為職業(yè)的個體演出經紀人等均需具備法定的條件、資格并履行相關法定程序。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疴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
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進行演出,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酐。也就是說,表演者、演出組織者應當承擔征得著作權人許可的義務。
在實踐中,一場大型演唱會往往需要多方主體承擔相關成本,主要有歌手的演出經紀公司、演出的主辦方、演出的承辦方、演出的批文申請者(涉外演出時).贊助商、票務代理、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等,在發(fā)生侵權后上述演出主體可能均被列為被告要求承擔侵犯著作權人表演權的賠償責任。何為“演出組織者"?根據國家版權局的界定,演出組織者是指直接
從觀眾或者聽眾那里獲得經濟收益的人,通常情況下,指獲得票房收人,同時承擔演員或者演出團體的酬金和演出場地費用等開支的個人或者單位。因此,通常情況下,演出的主辦方、承辦方、批文申請者以及表演者來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2020年4月30日晚,北京某文化有限公司、浙江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浙江某演藝有限公司聯(lián)合在杭州黃龍體育中心舉辦了“張學友好久不見中國巡回演唱會(杭州站)”的現場演出,因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相應的報酬,三被告一審被判決承擔侵權連帶責任,并向原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賠付《餓狼傳說》等8首音樂作品著作權使用費8萬元,其他相關費用10萬余元。
福建省現場表演侵權案
2010年8月后,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委托筆者在福建省內開展音樂作
品版權使用的監(jiān)測、談判和收費工作。授權范圍為:與福建省境內現場表演的組織方就所涉及的音樂作品著作權問題進行協(xié)商、談判和交涉;代表協(xié)會敦促現場表演的組織方就涉及的音樂作品的著作權與協(xié)會簽署許可協(xié)議,并將涉及的使用費及時直接付給協(xié)會;經協(xié)會批準后,就福建省境內侵犯現場表演權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工作開展初期,順利完成了蔡琴、劉若英、周華健、許巍等歌手演唱會音樂作品版稅征收工作。9月中旬,建甌市宣布將于2m0年10月6日在福建省某市新區(qū)體育場舉辦名為“印象中國筍竹城魅力建甌綜藝晚會,恰恰是這樣一場匯集“港澳臺大腕歌星"的演唱會卻引發(fā)了侵權訴i公該場演唱會的性質屬于純商業(yè)演唱會,場地規(guī)模為1萬人左右,涉嫌侵權的主體有:該市政府、承辦方、中央電視臺CCTV6頻道欄目組、福建省某傳播有限公司從演出前該公司提供的歌單和取證中核對的歌單來分析,協(xié)會有]00‰權利的哥;:曲有12首,其中有一些為根據CISAC框架下《相互代表協(xié)議》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代臺灣中華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管理的歌曲,最終其中的10首歌曲成為了訴訟歌曲。
這些歌曲的權屬證明需要通過海峽兩岸的公證程序辦理。
1. 選擇法院。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能作為法院行使管轄權的依據,在本案中,侵權行為地和承辦方某市政府的住所地均在該市,某公司的住所地在福州市,出于對賠償數額的考慮以及訴訟
中遞交材料方便的原則,選擇福州市作為訴訟管轄地。
2.計算索賠金額。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及協(xié)會收費標準0將索賠額鎖定在授權費用的2倍,向法院遞交的訴訟請求金額計算清單。
3.核對權屬證據。在取得了由臺灣轉寄的全部公證書后,對全部涉案歌曲詞曲作者的人會合同與筆名一一核實。
4.工商查檔,鎖定被告。在福州市所有法院中,福州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和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均有著作權一審案件的管轄權,被告所在地決定了應由何法院管轄c所以,對上述公司和承辦方進行了工商查檔,經查詢發(fā)現上述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上所載的住所地與其營業(yè)地并不一致,后我們選擇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承辦方查詢的結果為其性質為個體工商戶,遂將其個人列為被告(后面列明其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經過將近一年的波折,最終侵權者賠償款幾乎為授權許可費用的兩倍,這可以說是音樂侵權的“代價”。